根據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部署,為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現開展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
一、調查時間、內容及方式
調查時間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調查內容圍繞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重點,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質量、政府治理、總體評價等方面。采用“互聯網+調查”方式,面向社會開展滿意度調查并征集對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方面存在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
二、調查對象及問卷類型
問卷調查對象涉及3類人群: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根據被調查對象和調查重點的不同,各類問卷的內容各有所側重。每份問卷由填答人基本情況和調查內容兩部分組成,分單選題、多選題兩種類型。問題舉報平臺不限調查對象,以開放式問答為主。
三、調查方式
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依托“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實施。調查對象掃描“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如下),選擇“關注公眾號”。進入該微信公眾號界面后,點擊首頁底部“互動平臺”菜單,選擇“政府履責情況調查”,進入問卷填答;選擇“舉報平臺”,進入舉辦系統留言,提供舉報線索。填答人根據各自身份(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選擇相應問卷填答。填答人提交問卷和問題舉報后,將自動上傳至系統后臺,以保證調查過程公正、問卷結果和問題舉報內容保密。